
想靠“肉身藏货”蒙混过关?
海关的火眼金睛可没那么好骗!
近日
深圳海关所属沙头角海关的关员
在旅检大厅上演了
一场“精准拦截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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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进境的女性旅客引起了关员注意,她不仅没主动申报,上半身还异常臃肿,衣服表面凹凸不平,怎么看都不对劲!

拦下来一查,好家伙!关员在她胸部至臀部之间,查出了一大批西地那非口服片(俗称“伟哥”),足足73盒,每盒20粒!

目前,这起案件已经移交海关缉私部门,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处罚。
划重点!
这些禁限物品绝对不能碰合理自用也有规矩
很多人可能不清楚
进出境携带物品哪些不能带
海关早有明确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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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携带物品
(一)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
(二)仿真武器
(三)精神药物
(四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、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》规定内容
限制携带物品
(一)烟、酒
(二)货币现钞
(三)超出个人合理自用数量范围物品
(四)金银及其制品
“合理自用”是底线!
如果是为了转售谋利的代购
哪怕是“赚点辛苦费”
也可能涉嫌走私!
根据规定
“自用”是指由本人使用,而非用于出售或出租。符合条件的进境人员可享受一定的免税额度,在此免税额度内的物品仅限个人自用,不得用于商业用途。
未如实申报?后果很严重!罚款、坐牢都可能
很多人认为,代购只是“赚点辛苦费”,不易被发现也并不违法。殊不知,在我国口岸一线,海关查验有多种高科技智能设备,而且各职能部门联合有效监管,代购者面临极大的暴露风险。
海关工作人员介绍
常见的代购模式有三种
一是职业代购者,一般通过频繁进出境将购买商品携带入境后转售谋利;
二是定期出入境人员,例如导游、商务人员、留学生等,借跨境工作学习之机兼职代购;
三是好心办了坏事的普通旅客,因为不懂相关政策被不法分子蒙骗,为其分担行李携带入境,不收取报酬或者收取少量路费。
根据相关规定,海关将没收走私货物、物品及违法所得,还可以并处偷逃应纳税款3倍以下的罚款。
若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,比如伪造的货币、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等,处罚金额可达10万元以下。使用特制设备、夹层、暗格实施走私的,应当从重处罚。
此外,一年内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走私的,涉嫌走私罪,需要承担刑事责任,将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还将并处偷逃税额1至5倍的罚金。
在此,海关也提醒进出境旅客,不要随意帮助别人携带物品入境,避免因行李中存在禁限类物品而承担法律责任。
来源:新闻坊、南方日报、海关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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